各学院:
根据《我校本科学生学则》规定,我校 2019 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转专业限定在 2017 和 2018 级本科学生,具体依据各学院《转专业细则》规定的相关专业接收条件。转专业学生不改变年级。
二、除学则规定不得转专业的限定情况外,无其他转出限制,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
三、接收学院和专业要认真了解学生的学习及思想情况,按学院《转专业细则》规定,全面考核后确定拟录取人选。
四、时间安排及申请流程
1、转专业申请:4 月 15 日--4 月 22 日
学生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http://eamis.nankai.edu.cn ,进入“转专业申请”,在线提交申请。
2、接收学院初审:4 月 23 日--4 月 25 日
接收学院根据本学院《转专业细则》规定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转专业资格进行初审,并在系统中公布初审结果。
3、学生提交申请表:4 月 26 日--4 月 29 日
学生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初审情况。通过初审的学生,在系统中下载转专业申请表,到所在学院教学办登记盖章,并将申请表提交到接收学院以备学院组织考核。
4、转专业考核:4 月 30 日--5 月 14 日
接收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考试科目等由接收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学生可以自行查询和咨询接收学院。
5、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公布:5 月 19 日之前接收学院根据专业接收计划、细则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考核成绩、排名等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并在系统中提交拟录取名单并报纸质版名单备案。
6、最终审核确认:5 月 23 日--5 月 24 日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转专业计划,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名单即为录取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布。5 月 24 日之后,学生可以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7、办理转专业手续:5 月 27 日--5 月 28 日
被录取的学生持学生证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若学生已被录取但自动放弃转专业机会,继续留在原专业学习,需到教务处登记确认。
以上手续办理时间和地点(二选一):
津南校区:5 月 27 日,综合业务西楼师生服务大厅教务处窗口;
八里台校区:5 月 28 日,办公楼 211。
五、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原专业 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成绩由原学院录入。学生本学期的学籍或违纪处理等问题仍由原学院负责。
六、自 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起,已转专业的学生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所缺课程须补修。
教 务 处
2019 年 4 月 10 日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