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体系、推进公能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学习兴趣,帮助学生启迪思想、拓展视野、提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综合素养,拟面向校内外招标建设一批全新模式的公共选修课(含外文课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程
面向校内外征集一批我校目前没有、或已有但无法满足双校区学生需求的优质课程。申请人(或单位)可根据招标内容,结合自身情况,提交课程申请。种类如下:
课程类型 |
课程主题(名称可细化) |
说明 |
艺术实践类 |
艺术赏析与创作 |
艺术赏析知识或创作入门技巧,通过课程学习了解如何欣赏艺术作品,或创作简单的美术作品,素描、绘画等。 |
乐器演奏 |
乐器知识,简单演奏,民乐、西洋乐器均可。 |
传统艺术赏析与实践 |
话剧、戏曲等 |
经济管理类 |
通识经济学 |
通过案例分析,解析生活中经济类常识和规律。 |
通识金融与投资 |
金融投资类基础知识及其个人在生活中的理解和应用。 |
科技与生态可持续发展 |
可持续发展 |
天文、地理、资源、生态、航空航天等。 |
农业科技与种植实践 |
三农相关。 |
VR(虚拟现实技术)相关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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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相关技术及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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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技概要与应用 |
材料、大数据、 |
人文社科类 |
人文经典导读或精读 |
针对1-2本古今中外经典著作 |
跨文化交流 |
“一带一路”相关文、史、哲、经、管、法、社会等融合。 |
大学生心理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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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文明与礼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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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类 |
全英文通识课 |
以全英文环境(讲授、教材、讲义、互动、讨论、考核等)的非语言类通识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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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小语种基础 |
俄语、德语、法语、日语、韩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面向零基础学生讲授。 |
对于课程开设有特殊场地需求及其他特别条件的,申请者需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具备开课条件。
二、招标课程申报说明
1.申请人资格
校内校外申请人不限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校外申请人一般要有依托单位,有课程讲授或指导经验者优先。鼓励申请人依托自身资源,进行课程组织与讲授。
校外申请人的课程如获准开设,学校将向授课人员颁发“我校通识教育课程特聘教师”聘书。
2.授课方式
可以一人授课,也可多人组合授课。鼓励多人“拼课”,相同专业领域或不同专业领域但内容具相关的多位教师一起合作拼盘授课。鼓励任课教师利用自身条件融合多方资源,将课外实践环节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课堂讲授与课外实践紧密结合。
3.课时设置
一般不超过32课时(16课时1学分,体育、实践类32课时1学分)。为鼓励优质资源进入公选课体系,申请人也可根据所教授课程具体情况,设置8或16课时的课程。具体课时设置详见教通字[2016]38号《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和2017年夏季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课程规模建议控制在30-50人/教学班,特殊课程可根据自身特点弹性控制。为保证两校区学生均可享受到课程资源,一般须在津南和八里台校区至少各开一个班次。选择某一校区开课的,需特别说明。
4.排课模式
可选择全学期上课,也可提高周课时,压缩开课周数,一般建议选择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集中上课。对有研讨内容的课程,允许安排3-4课时/次(教师讲授一般不超过2课时),为避开学生课程冲突,建议大于2课时/周的课程安排在中午、晚上或周末。
5.考核方式
可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不以一张考卷定成绩,鼓励探索引导学生自主思辨,无统一标准答案的考核。成绩可用百分制或等级制,大于90分或优秀率不超过20%。或采用“通过/不通过”两级制。
6.课程补贴
被批准开课,并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无教学事故,按《我校教学激励性补贴标准》(南发字[2016]54号)计发补贴。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
详见教通字[2016]38号《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和2017年夏季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招标课程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
面向校内外招标建设公共选修课程是推进公共选修课程建设与改革的一次尝试。请有关单位和广大教师大力支持,共同努力建设结构完整、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模式新颖的公共选修课程,满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需要。
教务处
201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