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易制毒化学品申购通知2018/9/20各位老师:
本学期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工作已开始,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务必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我校实验材料及技术安全管理平台(原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申购。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申购起止日期: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0月8日,10月11日前务必完成网上付款(订单状态变为“已付款”,化学学院教师网上付款后务必到院财务确认)。规定时段以外的其它时段不能申购(不能添加进购物车)。
2.南开区公安局禁毒办允许在我校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供应商:天津市渤化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原化学试剂供销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广达服务部、天津市杰尔正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星通昊天商贸有限公司(新增),其它厂家申购无效。
3.《我校使用剧毒品、易制毒品安全责任书》、《我校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计划申报表》等南开区公安局禁毒办要求的备案资料可在网上商城打印(已付款状态才能打印),签字教师务必与打印名字一致。《工艺流程》须写明易制毒化学品用途,自行填写、打印。10月11日前,将教师签字的责任书、购买计划申报表、工艺流程交至学院办公室。
4.学院办公室负责资料的初期审查,确认责任书、购买计划申报表、工艺流程是否齐全;确认签字人是否与打印名字一致。确认无误后盖章,学院负责人签字后交一份原件到综合实验楼D503(10月12日)。
5.2017年11月,国务院同意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增列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增列溴素、1-苯基-1-丙酮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6.务必根据实际使用计划申购,禁止超量申购。申购量大的课题组务必让供应商分批送货,禁止在实验室内大量储存。
7.网上商城的库存管理、二维码打印功能已经上线,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务必做好使用台账记录,务必做到账物相符。
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进行易制毒化学品订购、提交材料,只订购未完成付款,或完成付款后未提交责任书、购买计划申报表等资料的视为无效,订单将被取消。
注:1.网上商城易制毒化学品申购方法请参见《易制毒申报和采购流程》。
2.易制毒化学品申购付款流程说明:用户订购——供应商确认有货——用户付款(变为付款中)——院系会计审核(化学学院须到院系财务处确认)——财务处转账(经费转出后变为已付款)——网上打印责任书、购买计划表。
附1:2018年上半年易制毒化学品申购时间安排
2018年9月19日 网上商城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功能开启;
2018年10月8日 网上商城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功能关闭;
2018年10月11日前 务必完成网上付款,请将责任书、计划表(网上打印)、工艺流程(自己打印)签字后交至学院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学院上报实验室设备处,实验室设备处汇总核实后上报南开区禁毒办审批。审批完成另行通知。
教师可根据需要,联系厂家送货(半年内都可以,不必买完就让送来)。申购量较大的务必让供应商分批送货。
附2:易制毒化学品目录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 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13.羟亚胺
14.邻氯苯基环戊酮
15.1-苯基-2-溴-1-丙酮
16.3-氧-2-苯基丁腈
17.N-苯乙基-4-哌啶酮
18.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
19. 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6.溴素
7.1-苯基-1-丙酮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附件:工艺流程
请用化学反应方程式、工艺流程或文字介绍以上所申购易制毒化学品的用途。(必须附在上报材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