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化广大师生出国(境)申请程序,经学校相关部门商研,定于2018年1月16日启用新版我校出国(境)系列申请表。
新版系列申请表包括《我校学生出国(境)申请表》、《我校教职人员因公出国(境)申请表》与《我校中层干部因公出国(境)申请表》。本次对表格内容、审批部门、审核标准等统一做出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校学生出国(境)申请表》:1.优化表格内容,仅保留出访相关必要项;2.减少审批部门,取消“经费主管部门审批”一栏,改为由申请人填写出访经费类型与预计支出后,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一并审批。3.调整审核标准,经财务处注册中心与学生生活指导中心审批的出访时间,分别由原来的3个月和1个月,调整为6个月和10个月。
二、《我校教职人员因公出国(境)申请表》:1.增加“是否短期外国专家”一栏,以满足该类人员在校期间的出国(境)需求。2.取消原表中“经费主管部门审批”一栏,改为由申请人填写出访经费类型与预计支出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并审批。3. “所在单位审批意见”一栏不再由党组织领导与行政领导双重审批,改为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
三、《我校中层干部因公出国(境)申请表》:与《我校教职人员因公出国(境)申请表》一致。
详情见附件新版申请表,或登录我校国际学术交流处http://international.nankai.edu.cn/c/abroad.html查询下载相关材料。
自新版启用之日起至2月25日,国际学术交流处仍可接收原表格,2月25日后则不再接收原表格,请及时调整更新。如有咨询建议,请联系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
电话:津 南:23503946/85358890-11;
八里台:23502547
地址:津 南:外国专家公寓504/师生服务大厅11号;
八里台:爱大会馆A203
附件:1.我校学生出国(境)申请表.doc
2.我校教职人员因公出国(境)申请表.doc
3.我校中层干部因公出国(境)申请表.doc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