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的科研队伍的水平,充分发挥助理研究员(博士后)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扩大预聘师资储备,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面向海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诚聘助理研究员(博士后)。
一、 招收学科
化学生物学、结构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有机合成、细胞生物学、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肿瘤生物学、微生物学、天然药物化学等药学相关学科。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具备成为大学教师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申请人应为国外一流或国内双一流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SCI期刊上发表过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至少1篇。有知识产权转化经验的优先。
3.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3年以内。
4.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独立思考、独立领导项目、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 具有较好的英文阅读、写作和口头交流能力。
三、相关待遇
1.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专任教师岗位(中级)的薪酬标准享受岗位薪酬,不低于20万元/年(税前),同时享受天津市给予对博士后每人一次性5万元生活补贴。
2.享受我校住房补贴,可根据《我校青年教职工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向学校申请周转住房;
3.子女入学(小学)、入托等享受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4. 入站后学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出站后学校颁发博士后证书。享受国家和天津市各项博士后政策,包括基金申请、出国项目申报等。学校鼓励、支持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申报国家基金。
四、培养与考核
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实施聘期制,第一个聘期为二或三年,第二个聘期为一至三年,最多聘任两个聘期。
1.第一个聘期内,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第二个聘期内,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
2.第一个聘期到期后,学院组织教授会议和学术委员会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者,可签订下一个聘期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者,须及时办理出站手续。
3.第二个聘期起,可申请参加学院副高职称评聘或申报我校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等。如评上副高职称者或入选我校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即可转入我校编制内人员,同时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如未能晋升副高职称或入选我校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须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学院不再签署聘用合同。
五、申请材料
1. 填写博士后入站申报书,包括主要学习及工作经历、博士期间主要研究工作内容、代表性学术论文(附全文)、所获荣誉和奖励等。
2.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如博士还未毕业提前申请的,请提供导师出具的可如期毕业的证明信)、身份证扫描件、代表作全文pdf及其他获奖证明材料等
3. 导师及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各1封。
六、联系方式
1.招聘联系人:孙老师 86-22-85358558
2.材料接收邮箱:sunyt@nankai.edu.cn
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
5357cc拉斯维加斯助理研究员(博士后)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