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保职工:
2017年4月份医疗费用(门诊、门特二次报销、住院二次报销)申报时间如下:
(一)八里台校区(我校第七教学楼北侧,中心实验室东侧):
4月5日(星期三)- 4月7日(星期五)
4月10日(星期一)-4月14日(星期五)
4月17日(星期一)-4月18日(星期二)
共计10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津南校区(津南综合业务西楼,一楼师生服务大厅14、15号窗口):
4月17日(星期一)-4月18日(星期二)
共计2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特别提示:
2017年天津市社保重申:参保职工必须本人实名就医,社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2016年服务手册有效期为2年,2017年继续使用。
1、2017年理赔政策与去年保持一致,医疗保险待遇不变,报销时间不变。2017年开始报销时必须提供病历。
2、为方便职工就近就医,2017年度新增2家定点医院: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
3、2017年度在我校医院(八里台校区和津南校区)联网刷卡,继续执行“即时结算商业保险医药费”政策,实现“一次刷卡,二次结算”。
4、门诊5500元以下,且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二次报销仅提供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处方、报告等单独保存,备查);
门诊5500以上全额垫付费用仍需要收据、清单、处方、报告;
门特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二次报销仅提供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处方、报告等单独保存,备查);
门特全额垫付费用仍需要收据、清单、处方、报告;
住院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二次报销仅提供收据原件和2号表(盖医保章)。
5、报销时请您务必携带自助查询卡和服务手册。中信银行卡号变更时,请务必提供新的中信银行卡复印件。
医保办咨询电话:23506920、23500106
人事处医保办
2017年3月28日